我們的名字,不論姓或名,都十分重要;因為是我們自身的一部分,代表著我們自己。戀人都有互喚對方的私有名字。改名常表示狀況和責任的改變。
今日的福音說宗徒們非常憂悶,開始各自對耶穌說:「主,難道是我嗎?」。「主」的稱謂包含尊敬和愛意。但猶達斯卻例外,他稱耶穌為「辣彼」。辣彼意即老師,在福音中,這稱謂往往缺乏親切感,有時還含敵意。就算因為尊重耶穌而稱祂為辣彼的人,亦未必瞭解耶穌的身分。「主」是耶穌接受的稱號,祂亦自稱「人子」。在若望福音6:69,伯多祿宣認耶穌為「天主的聖者」。多默俯伏耶穌跟前,稱耶穌為「我主!我天主!」(若20:28)。
今天的讀經一提到另一個可用來稱呼耶穌的名字。依撒意亞先知描述了一位受苦的僕人,祂為真理,為祂的子民,獻出一切。這位要來的僕人將自己轉給打擊他的人,把腮轉給扯他鬍鬚的人,不迴避侮辱和唾污。吃過這頓福音記述的晚餐之後,不足二十四小時,耶穌就要遭受同樣對待。祂為了我們,為著真理,承受慘痛,成了受苦的僕人。
主,我們去投奔誰呢?惟祢有永生的話,祢是天主的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