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
(星期 三 )
四旬期第三週
申命紀 4:1,5-9
聖詠 147[146,147]:12-13,15-16,19-20
瑪竇福音 5: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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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移勢易而需要將法律修補以配合時宜者,非只是這個年代的做法。耶穌同樣在建立天國之時,在山中聖訓中,頒布新法律。不錯,為配合時宜連宗教法律都要改;這種需要可追溯到今天的第一篇讀經。曾有聖經集注作者說:梅瑟的訓示顯示古代法制需要調校,以協調生活。

儘管如此,以色列人對法律珍而重之,奉法律為天主與他們建立愛的盟約時的禮物。即使情況出現重大變更,他們都不會輕易將法律改寫,總經過一番心思,審慎考量。

耶穌亦奉公守法,祂修補法律的用意只是為加深和鞏固以民的守法精神,將法律臻於完美。所以,我們有時見到耶穌毫不猶豫地給人澄清法律的真諦,並向人提出嚴厲的要求。祂將愛注入法律,叫人用心去了解去運用。就這樣,耶穌賦予法律一種彈性,使它成為讓人用以將世界變得更可愛的法則。如果我們都能全心全意遵行天主的法律,天主的法律自會成為更新世界的美妙工具。



主,請把祢的法律放入我的肺腑,寫在我的心頭。

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祢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總祈禱意向
願婦女的尊嚴、
價值及社會角色,
日益在世界各國受到尊崇。

福傳意向
願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信徒,
從教宗本篤十六世寫給他們的信,
得到光照,努力成為
合一、共融、和平的標記與工具。

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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