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徒時代,奴隸是主人的產業,既不能自主,更是任由主人勞役支配,大多過著屈辱可悲的生活。今天保祿致羅馬人書把犯罪的人比作罪惡的奴隸:即是人犯罪後便屈服於罪惡的權勢,失去自由,迷失方向,成為罪惡的奴僕。
人之可貴乃在於天主賜予我們的自由意志。一僕不能事二主,我們要在罪惡和正義之間作出抉擇。既然我們的救助來自上主;我們唯有依靠主耶穌基督所授予的真理,作順命的人,才能擺脫罪惡的操縱。又由於天主是永遠忠信仁愛的主人,我們甘願做正義的奴隸,領受這位主人的恩惠。
人受造的目的,本是為光榮天主,為主而活並得永生。人犯罪墮落,天主沒有捨棄,還派遣聖子耶穌基督降世,用祂的寶血親自把我們從罪惡中贖回,恢復我們的自由身,讓我們能真正生活。這是何等偉大的愛情!
天父啊!我們感謝祢不斷保守我們。求祢堅強我們的信德,使我們能以愛德互相扶持,在生活中得到祢的聖化,步向我們冀盼的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