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對富少年的要求是否太嚴厲了,竟要求他放棄所有的財物,才可跟隨祂。在這個問題上,我有兩點反省。首先,很多時世間的財富和俗世的事務的確很容易構成了我們與天主之間的障礙。此外,耶穌對祂的門徒的要求也是很高的,祂要求他們要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路10:27),也提醒他們不可事奉兩個主人,必須在天主和錢財之間,二擇其一(路16:13)。
曾有一名慕道者問我,如果是這樣的話,也許只有神父和修女才可加入教會了。我的回應是:當然,現時天主教會不會要求所有慕道者都要放棄所有財物,才可領洗入教。但教會也提醒我們,基督徒需要時常反省和檢視自己對錢財和俗世的態度:不視金錢、權力、名利等為人生的最高價值;不為追求這些價值,而不惜代價,甚至放棄信仰基督的理想。教會教導我們,人一方面可以擁有個人的財富,但同時間又「不」擁有這些財富,因為天主把物質賜給我們,原為邀請我們為大眾的好處,為愈顯祂的光榮,而好好利用。
主,求祢教導我們只以彰顯祢的光榮為取用世物的依歸,求祢助我們不致淪為金錢和世俗的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