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體廣泛報導發生在歐美教會的醜聞。在這背景下,讀今天的福音,倍感難過。教會是建在山上的城,不能隱藏。耶穌教導門徒要成為世界的光,讓人看到我們的善行,而光榮我們在天之父。這些醜聞不僅傷害了受害人,也令我們大家蒙羞,使原來在發亮的光,都因而變得黯淡,阻礙人在奧體中找到天主,看見祂的臉容。
當然,罪犯和罪行都不容包庇,但對顯然是犯了罪的人,我們都要小心,不可妄下判斷;因為我們自己都並不完美,都不能從世界的罪惡中脫身。我們所作的惡,以及未盡的善,儘管微不足道,儘管少得不能察覺,都在影響著我們身邊的人。別人的惡行或善行,亦是一樣,會影響我們。所以,沒有存在「純私人」的罪惡。
然而,天主確實在基督內拯救了我們,治癒了我們。人將這個事實忽視,令人難過。的確,世上仍存在身為鹽而失了鹹味,身為燈而失去光者。
讓我們為發生在教會內的事,深感羞愧,求真心悔改。
主,我們為自己,為教會給世界及自己造成的傷害,懇切求祢寬恕。求祢依照祢豐厚的仁慈,消滅我們的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