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
(星期 一 )
常年期第十一週
列王紀上 21:1-16
聖詠 5:2-3,5-6,7
瑪竇福音 5: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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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瑟法律容許猶太人「以眼還眼,以牙還牙」;耶穌把梅瑟法律修正,強調關愛、甚至愛仇,使之走向「成全」。耶穌強調不用暴力,不可報復,因為經上說:「復仇是我的事」(羅12:19-21;參申32:35);又說:「凡持劍的,必死在劍下」(瑪26:52)。

的確,天主是父親,我們是子女,子女無論如何不孝,父親豈會向子女報復?祂只會痛心,設法補救。所以天主無仇人,祂憎恨罪惡,卻憐憫罪人。

「把另一面也轉給他」、「同他走兩千步」、「不拒絕」……的意思不是縱容,而是表示「不怕、無懼」。意即:我們不怕對方誣捏、欺負,只是憐憫對方無知;心平氣和,設法認識對方的需要,盡力協助。

耶穌教導我們,不企求自己的光榮,但求對方(弟兄姊妹)的益處,這才是真愛的表現,忘我的精神,心中只是想著對方好,不計較自己的得失。耶穌還親自給我們立下榜樣,祂在十字架上,不獨寬恕了仇人,且為他們(罪人)的得救,奉獻了自己。



主,教我效法祢,盡我所能全心去愛,付出而不計較。

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祢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總祈禱意向
願全國性及跨國性機構
竭力保證尊重人類生命,
從受孕到自然死亡。

福傳意向
願置身於非基督徒
人民中的亞洲教會
知道如何傳播福音,
並喜悅的為基督作見證。

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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