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讀經幫助我們明白,為甚麼有時我們的祈禱,根本不是祈禱,因為尚未能滿全基本的要素。
歐瑟亞先知指出祈禱有一定的內在要素。對他來說,凡稱作光榮天主的禮儀,如果只有外表,也不算是祈禱;任何花巧的敬禮,如果不是基於服從天主的旨意,或表達了這方面的意願,都沒有意義。
我們無論個人或團體,很少會刻意參與只有外表的敬禮,而當它是祈禱。積極來說,即是,如果我們都懷著痛悔己罪的心,並滿懷感激,盼望能寬恕、幫助和愛護我們的兄弟姊妹,那麼,當我們走在街上參與的任何為表揚天主的光榮而舉行的宗教巡禮,我們就是在愈顯天主的光榮。
福音中對祈禱的描述十分諷刺,我們或許會對法利塞人的祈禱感到詫異,而決定要像稅吏那樣祈禱。其實,很簡單,如果我們都能傾向像稅吏那樣反躬自問,我們都會作出真正的祈禱。
親愛的耶穌,請祢教我們怎樣祈禱,就如祢教導門徒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