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恕別人,接納弟兄姊妹的錯失是基督徒的德行。耶穌基督曾教導我們說:「如果他一天七次得罪了你,而又七次轉向你說:我後悔了,你也得寬恕他」(路17:4)。我們深深知道寬恕之道是知易行難,因為當我們身處這境況時我們的內心給憎恨、憤怒蓋過了寬恕、接納等善的意願。德行是一個習慣性的堅決行善傾向(天主教教理1833),目的是為肖似天主;正如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寬赦釘死祂的人們一樣(見路23:34)。
生活要肖似天主,首要條件是我們要以天主聖言作生命的明燈:讓真光改變我們的思想,規範我們的行為,藉著天主的恩寵使我們的德行得到淨化及提升。昔日,上主吩咐若蘇厄把約櫃抬在以色列民眾前,渡過約旦河(蘇3:8),河水即退去,全民眾可以在旱地上渡河(蘇3:17)。今天我們雖然不需要渡河,但我們還是需要約櫃 ─ 「天主聖言」,帶領我們渡過人性軟弱的約旦河,以平穩的步履實踐耶穌的教導。
天主,祢的話是我生命的明燈,它能使「磐石變為水潭,使礁石變為水泉」(詠114:8)。阿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