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
(星期 三 )
常年期第一週
希伯來書 2:14-18
聖詠 105[104]:1-2,3-4,6-7,8-9
馬爾谷福音 1:29-39
《和平》首頁本月份《和平》目錄
本月《和平》出版資料
訂閱《和平》
怎樣利用《和平》祈禱?
 
 

福音記述耶穌恆常祈禱(谷1:35)。祈禱是祂傳教生活的一部分。我們是祂的跟隨者,接受祂的派遣向世界傳播祂的喜訊,就應遵從祂的典範,學習祂一樣恆常地祈禱。

耶穌說我們有責任祈禱。在祈禱中不但為自己,也要為我們的仇人祈禱(瑪5:44),因為耶穌自己這樣做了(參路23:34)。同時,也該祈求天父彌補我們的欠缺(參路11:9),賴主基督之名尋求天父的旨意。藉著天主經,耶穌親自教給我們祈禱應有的態度:我們要以一顆謙恭之心(路18:9-14),向天父承應我們的罪過;以一顆醒寤的心(谷13:33),祈求免陷於誘惑,並在生活中對天父懷有無限的信德,因為「在天之父有不更將聖神賜與求他的人嗎?」(路11:13)。

一個沒有祈禱生活的人不配稱為基督徒。祈禱像進食,是基督徒天生的本能。如果失去這本能,那我們何以為繼在天主內成長,在耶穌基督內與天父修好,在聖神內接受更新?

應常歡樂,不斷祈禱,事事感謝:這就是天主在基督耶穌內對我們所有的旨意(得前5:16- 18)。



願我們都能永遠以上主的聖名為光榮,願尋求上主的人都樂滿心中(詠105:3)。

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祢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總祈禱意向
願受造物能受到保護、珍視,
並被視為天主的禮物供人使用。

福傳意向
願基督徒能完全合一, 為給所有的人見證天主是眾人之父。

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





© Copyright Shalom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