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的地方,就有麻煩;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這是老生常談。生活經驗告訴我們,與別人一起工作,很容易出現意見分歧,甚至衝突;教會亦不例外。
讀經一記述早期教會團體,同樣面對實際生活的困難。希臘化的猶太人,因日用品分配不周,而埋怨希伯來人。面對兩個難題,宗徒明白人的能力有限,負責操管飲食與祈禱,只會吃力不討好。他們了解到祈禱為團體更重要,便委任七位有聲望,且充滿聖神的人去管理日常雜務,宗徒則專責祈禱,為真理服役。
這是真信仰的表現,就是心中願意謙抑自下,以天主作行事的標準,生活的準則。遇到問題時,我們可尋求聖神的光照,辨別怎樣做是最合乎天主的旨意,才著力去解決。就如福音中受波浪顛簸的門徒,在欣然接耶穌上船之後,「船就立時到了他們所要去的地方」。這也是一個信仰團體要基本具備的。否則,信仰團體只會淪為俗世的團體 ── 只用人的眼光、價值去處理問題。
天主,求祢派遣聖神光照我們,使我們願意放下自我,恪守福音的精神在教會團體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