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主請諸山大地陪審,祂是主控也是判官。上主要申斥以民忘恩負義,他們沒有真正虔敬的精神,而只有外在敷衍的態度。以民敗訴了,理應受罰。然而,這位判官卻與眾不同,祂並不在意定以民的罪,亦沒有宣讀判詞,因為祂只願意見到人心悔改,而不是要把人繩之於法。祂溫柔體恤地以警戒的說話結束了這場訴訟:
人啊!已通知了你,甚麼是善,
上主要求你的是甚麼:
無非就是履行正義,
愛好慈善,虛心與你的天主來往。
(米6:8)
換句話說,天主要我們與祂結合,在愛中事奉。所以,當經師和法利塞人要求一個與主結合的徵兆時,耶穌就著他們跟隨先知們,例如約納的教導,決志定改。懺悔定改就是人心轉向,避惡行善,虛心與天主來往。
主耶穌,祢召叫我們在愛中回應天主的愛,求祢幫助我們鼓起勇氣,痛悔定改,重新依靠祢的恩寵,脫離罪惡的誘惑,在光明的大道上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