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目的是甚麼?法律就是人民與人民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生活規範,以保障群眾安寧,維持社會秩序,促進社會安定為目的。但在舊約時代的以色列,法律就等同「天主」。
讀經中,梅瑟再三叮囑以民要好好遵守法律,他說:「以色列!現在你要聽我教訓你們的法令和規律,盡力遵行:這樣你們纔能生活,纔能進入佔領,上主你們祖先的天主賜給你們的地方」(申4:1);因為以色列民是天主特選的民族,這是天主白白的恩賜;為此他們可以取悅天主的事,就是恪守祂頒布的法律,遵行祂所吩咐的。
福音中,耶穌也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瑪5:17)。天主子親臨人間,就是要告訴信仰天主的人,祂來是為滿全法律,祂自己是法律的終向。這終向就是耶穌在最後晚餐所頒布的誡命 ── 你們要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祂不但要門徒依從十誡的總綱 ── 愛天主及愛人如己,更要學祂去愛身邊的人,將福音傳遍普世。
主,求祢堅固我們的信德,謹守遵行祢的法律,吸引更多的人歸依祢的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