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子民將天主的誡命演繹為六百多條的法律,視嚴守整套法律的每一條文為上主眼中的完人,且不時斟酌眾多條文中,哪一條最為重要,這是今天福音中的經師向耶穌提問的。耶穌回答的是兩個核心原則:愛天主、愛人。
現世代常說「愛」的反面是「恨」,但從信仰角度來看,何須去到「恨」的地步!四旬期中常提及的「罪」正是拒絕愛、缺乏愛、冷漠、心目中沒有天主,更沒有這愛的根源所創造、所愛護的「人」的存在。一切法律若失去「愛」作為根基,作為恪守法律條文者的出發點及動機,所有的功夫,就只不過是先知書中所指的「我們雙手的作品」,難以將人導向永生永善的天主。
先知書中上主承諾要治療子民的不忠,今天這治療的話語已出自救主的口,只等待我們作出「明智」的回應。「誰明智,就會明瞭;誰聰敏,就會領會……」。四旬期的精神,要求的正是這種明智的轉向,放下以往的一切,以這愛的精神面對及展望未來的日子。
主,請教導我們處處以愛作為考慮,並付諸實行,關愛在近人身上臨在的祢,永生的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