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中的法學士自恃聰明,想著試探耶穌。耶穌卻反問他,借他的口指出新舊約共同傳達的一個基本訊息,即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天主,並像愛自己一樣愛他人。
「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天主並愛人如己」這句教訓,無論猶太人或基督徒,都耳熟能詳,但做起來卻充滿著挑戰;尤其是幾個「全」字道出了愛極深的要求。「全」意味著無條件地,像天主愛我們那樣去愛,像我們對待自己那樣去幫助身邊有需要的人。固然,人心中多少都有愛;心情好時,會愛得徹底些,在挑戰、衝突或失意、失望中,要付出愛就困難多了。
體會到愛的要求和人的局限,可以使人變得謙遜。福音中的法學士對聖經的認識,顯然只停留在頭腦中。若他體驗到生活中實踐愛的困難,可能就不會驕傲地挑戰耶穌,而是恭敬虛心地向耶穌求教,學習如何去愛。
謹讓我們以法學士當做一面鏡子,看看自己的愛是否只停留在口頭上?有沒有體會到愛所要求的犧牲?自己在愛的道路上走了多遠?
親愛的主耶穌,求祢加強我對愛的信心和實踐愛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