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沒有經驗,很難去欣賞或明白。就算解釋清楚,如果全無經驗,幾乎沒有可能真正完全明白。就算經驗過,都未必就了解透徹。例如:天主、一朵花的美、愛、任何一個人,就往往超越我們的明悟。
在今天的第一篇讀經,我們看見保祿在雅典 ──羅馬帝國洞徹哲理的文化中心 ── 向雅典人傳道。保祿試圖用哲學的觀點去說服雅典人:他們一直以來在不知不覺中,其實是在奉行基督宗教。但保祿幾乎完全失敗。基督宗教不是一個容易去解釋的宗教,它充滿吊詭:一個既是天主又是人的人;一個從死者中復活的人;生於童貞女的嬰兒……在在不合乎常理,亦超越世俗邏輯。
基督宗教需要人去經驗,然後才能相信和接受。我們去傳道,最佳的方法莫如切實活出我們的信仰。如果我們沒有活出我們所傳的得救之道,我們又怎能期望別人去相信呢?假如基督徒團體沒經驗到復活的主在我們中間,我們又怎樣與別人分享經驗呢?他們又怎可能會相信呢?
天主,仰賴祢的恩寵,願我們都能以我們的生活,去作有力的見證,使人能認識和愛慕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