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奉天主只是徒然!
遵守他的誡命……有甚麼好處?
(拉 3:14)
這些話立即激起我的回響。的確,當我感到絕望,當我孤苦零丁,我也曾說了這樣的話。然而,當我把目光轉到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吾主耶穌,我會看到,當時離開祂的「朋友」,比留在十字架下陪伴祂的人更多!當時很多人認定,耶穌是個失敗者。
時間給我們證實,在歷史當中,唯獨耶穌的愛,感化了無數的人,去仿效祂的芳表,用愛去拯救。所以,我無法不跟聖詠作者一同詠讚:「專心愛好上主法律的人是有福的,他們像植在溪畔的樹」。
天主聖父,請教我只管去愛,而不計較是否被愛,教我即使受傷,仍不計較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