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主耶穌講的訊息,清楚表明祂的真正身分︰祂有「行審判的權柄」,所有人的命運,都操在祂手中;祂又是「生命之源」,使一切「出死入生」。
同一個人怎可能行審判又賜生命呢?兩者兼容嗎?的確,兩者協調,互相兼容!
耶穌是唯一正義的判官,祂來不是要判人死罪,而是透過死在十字架上,使人獲得生命。不是主帶給人永死或永罰,而是由人自抉。人可以運用自由,去選擇死亡,離開主的道路,違反主的誡命。但主不希望任何人喪亡,祂只希望人得到生命,所以,祂不停地吸引人歸向祂,並恩賜生命,因為祂是生命之源。
我們千萬不要對主失去希望和信心,因為無論我們的處境如何,無論怎樣惡劣,怎樣坎坷,主耶穌只希望我們能活到永遠,享受永生。
主,請讓我明白,祢的審判無非是要人永遠活在祢的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