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才慶祝耶穌聖誕,今天就講及斯德望殉道,彷彿告訴我們:要獲得救恩就要「殉道」。「你們為了我的名字,要為眾人所惱恨;唯獨堅持到底的,纔可得救」(瑪10:22)。這也跟真福八端的最後一端互相呼應(見瑪5:11-12)。
這並不是說我們要放棄生命(有人稱為「紅色殉道」),但我們確實要為信仰的緣故而勇於犧牲,捨棄世俗的慾望而跟隨天主(有人稱為「白色殉道」)。聖依納爵教導我們默想世俗誘惑跟基督信仰在某層面上的對立關係。有些時候,我們會發現身邊的人、事、物並不完美,也跟我們的信仰有所抵觸,特別是一些涉及道德倫理和社會公義的問題。可是,正因為身處的環境跟耶穌的教導有分別,我們才更要體現犧牲的精神。正因為所接觸的人不完美,我們才更需要去愛。假使天國已經圓滿地實現,我們又何需「殉道」?當我們所相信的基督價值觀跟沒有信仰的朋友甚至家人的不一樣,我們或許更應該喜樂,因為是「聖神在你們內說話」(瑪10:20)。
主耶穌,求祢讓我們也學習為信仰而犧牲的精神,並在過程中發現祢的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