蟻民如何能與有財有勢的達官貴人為敵?惟有向天主申訴(詠5:2-7),把希望全託於祂的聖名之內。是的,唯有天主能拯救,為我們主持公道。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舊約猶太人為免人遭到過分的報復,保障人的生命安全而立的規條。但耶穌予以修訂,將它的精神提升:不但不報復,反要憐憫,予以幫助,為人祈禱。因為,真正的愛,全無惡念或報復心,只望在愛中更好地去事奉那位在別人身上的天主。
耶穌教導的這種態度並非姑息,因為天主願意人人得救。所以,眼前的是「容忍時刻」、「恩寵時刻」(參閱路15:11-32)。正如聖保祿說:「罪惡在那裏越多,恩寵在那裏也越格外豐富」(羅5:20)。天主願意人善用祂的容忍,回心轉意,改邪歸正。聖保祿和聖奧斯定,就是很好的例子。至於那正義的時刻,亦即是公審判的時刻一到,天主決不再容忍,必會為一切人主持公道。
其實,我們都是罪人,都需要天主的「容忍時刻」、「恩寵時刻」的憐憫。讓我們在接受天主憐憫的同時,也能大方一點,去接受我們弟兄姊妹的不足。
上主,願祢的名,在我們中間,永受讚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