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
( 三 )
四旬期第三週
申命紀 4:1,5-9
聖詠 147[146,147]:12-13,15-16,19-20
瑪竇福音 5: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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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有福的!因為舊約中有天主授與我們法律,新約中更有耶穌親自降生成人對我們說話,並成全了法律。

申命紀記載天主給予以民公正的法律,而這一切也都傳給了子子孫孫 ── 對天主有信德的我們。耶穌沒有否定舊約 ── 舊約中的天主也是真實的 ── 祂來是為成全,給我們解釋法律的真義,讓新約光照舊約。假使我們不知道為甚麼要守法律,我們很難堅持。

一些人原來是每週參與彌撒的熱心教友,因為不明白為甚麼要參與彌撒,後來就變成了只在大瞻禮才出現,到後來更完全沒回聖堂了。他們說他們還是信天主的,但就是覺得沒有必要參與彌撒。也許他們只停留在舊約的階段,只知道「守瞻禮主日」是誡命的一條;又或者他們知道新約中耶穌和祂的教導,卻沒有因明瞭而實行。當我們「實行,也這樣教訓人」,就可如申命紀所講的一樣彰顯智慧,也即與主結合,讓別人看到天主。



天父,求祢讓我們更加明白和實行祢的話,好使我們都能彰顯祢的光榮。

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祢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總祈禱意向
願所有文化
都能尊重婦女的權利與尊嚴。
註解:和平之聲

福傳意向
願青年能接受主的邀請,
奉獻他們的生命,傳揚福音。

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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