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能都會有些違反神聖法律的態度和行為;而更不幸的,是我們往往不明白,我們有很大責任去糾正這些違背了天主的神聖法律的態度和行為。我們需要常常省察良心,好發現有甚麼需要改進的地方,以便做個更好的基督徒。
體現十誡所標榜的神聖法律,無非就是按照天主的戒律生活。不過,即使我們未能完全活出這些原則,耶穌亦總會慈愛地、輕柔地召叫我們悔改。所以,我們有責任提高警覺,去發現在我們內活動的惡神,一但發現了,就要尋求寬恕,妥辦修和。只要我們知所悔改,耶穌永遠都準備好拯救我們。當中蘊含的簡單秘密,就是我們釋放自己,不容許任何惡習將我們束縛,不容許惡神使我們因為看不見主而喊叫:「納匝肋人耶穌!我們與你有甚麼相干? 你竟來毀滅我們!我知道你是誰,你是天主的聖者」。只有這樣,我們才會經驗到救恩的實效,才會盡一己之力去給世界傳揚福音。
主,和平之王,祈求祢賞賜我們謙遜的恩寵,使我們能夠懺悔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