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段福音有很多種解釋。不過,或許這段聖經本身已經提供了一些線索。「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包含了兩件事情:其一是以暴力對暴力;其二則有一個所謂的「對等原則」,也就是還對方以相等相同的暴力。依此來理解下文,那麼「不要抵抗惡人」的意思是不要以暴力對抗暴力,不要以仇恨對抗仇恨。而且不止如此,後邊的例子表達的乃是以良善去對待凶惡。
良善不是一種軟弱;良善乃是一種力量,一種更為超越的力量。以惡對惡,或許能夠讓人一時得到滿足,可是它是以讓人製造更多的惡和傷害為代價,所以難以達致真正的圓滿與和平;而且受害者有危險變成跟加害者同樣性質的人。當我們去看主耶穌自己的例子時,我們發現在祂身上找不到邪惡,找不到仇恨。祂面對所有強加給祂的邪惡和不公平,都只以良善對待。但主耶穌的良善絕對不是無奈的軟弱,而是一種剛強和偉大,一種超越而持久的愛。這份敞開的愛,最終征服了邪惡,天人之間的圓融得以恢復,身為罪人的你我能夠藉此再次親近天主。
主耶穌,請把祢的愛賜給我,讓我能夠以祢的良善來對待那些傷害過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