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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主的法律是完善的,能暢快人靈……上主的規誡是正直的,能悅樂心情」(詠19:8,9)。這兩節答唱聖詠,與現代社會的法律概念,或一般人的法律觀,大有距離。我們常說,法律叫人生,也叫人死。生與死,在法律來說,就好像錢幣的兩面。但上主的法律卻截然不同,上主的法律只有正面的意義:常是為給人帶來生命,整部創世紀都可以證實這一點。亞當和厄娃的故事,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天主禁止他們吃園中央那棵樹的果實,是為了保存他們的生命。創造人的天主,當然知道人傾向犯罪,於是祂頒布法律,以防範於未然。天主對亞當和厄娃說:「只有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那一天你吃了,必定要死」。這話說明死亡是違反法律的後果而不是懲罰。換言之,遵守法律,當然不會有死亡這個後果出現,而是將生命保存。
天主,助我們善用祢恩賜的自由,守好祢為引導我們獲享豐盛生命而頒布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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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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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祢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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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祈禱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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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不同宗教信仰之間的誠摯交談,
能結出正義與和平的果實。
註解:和平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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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傳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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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藉著交談、弟兄姊妹般的友愛及聖神的恩寵,
基督徒能克服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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