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指出法利塞人、經師和長老們的頑疾:他們關心人是否遵守法律,是否冒犯了法律的作法,是本末倒置了。「被病魔纏身已十八年,傴僂著,完全不能直立」的女人,在這些嚴守法律的人面前,竟成了無關重要。
傴僂著,不能挺身,且有十八年之久,可想而知她受了多少苦難:被人們認為是犯了罪,被看不起,被排斥和指責,肯定令這女子吃了不少苦頭。主耶穌在安息日遇到了這個備受痛苦折磨的人,便立即解救她。即使面對法利塞人的質疑,主耶穌心中知道,相對法律而言,生命更加值得祂關注。祂說:「這個女人原是亞巴郎的女兒,她被撒殫纏住已經有十八年了,安息日這一天,就不該解開她的束縛嗎?」
在天主面前,無論我們犯了甚麼重罪,祂都樂意把我們從罪惡的奴役中解救出來!
主耶穌,請賜給我們一顆愛人的心,關心身邊有需要的人,同時也能像祢一樣真正的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