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福音記載耶穌復活後向門徒顯現自己,這是祂的「第三次」顯現。
耶穌第一次顯現給門徒是在復活的第一天晚上,當時,祂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他們就認出祂來。基督藉著噓氣派遣聖神,把赦罪的權柄交給他們 ── 教會。
第二次基督藉著顯現給多默再次顯現給眾人,也藉此教導我們「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纔是有福的!」也就是說信德是得救的途徑。
那麼,基督在這第三次的顯現中,又向我們說甚麼呢?復活的主藉著幫助門徒捕魚,以捕魚比喻教會的福傳工作。當中記載捕獲「153」條魚,這是當時人們認知魚的品種的總數,即比喻為天下萬民。漁穫是人們的糧食;沒有足夠的糧食,不能維持生命。教會的存在目的,就是傳佈天主的愛與基督的救贖,讓人認識天國,得享復活永生的福樂。否則,她就沒有存在的意義。在傳佈福音的過程中,教會會遇上困難,但復活的基督其實時刻與她同在,指引她。
主,耶穌基督,請祢垂顧教會,時時處處給她光明的指引,好讓她更好地為祢傳佈天國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