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的三篇讀經中,我們知道「行義」不是天主給我們頒布的一條「離地」的誡命,反之,行義是單純直截地處理人際關係的行動,包括為受壓迫的人解除鎖鏈,給受傷的人療傷,給飢餓的人食物,給無地容身的人一片瓦遮頭,給赤身露體的人衣服。行義就是照顧我們身邊的弱者。義人能中悅天主,天主會俯聽義人的禱告。人能行義,是因為他接受天主聖神的帶領,奉受苦並死在十字架上、被天主復活了的耶穌基督為自己生命的核心,所以,他能以仁義待人。
今如往昔,弱勢者滿目皆是,我們也奉天主的命令去行義,不會因為我們勢孤力弱或妄自菲薄就得豁免。耶穌肯定了小小鹽粒和點點燭光的作用,它們能把自己豁出去,以帶出人生的味道與光華。我們基督徒不要嫌棄或輕視自己的一點棉力,因為偉大的天國乃建基於人人都能發揮的「地鹽世光」的作用。
主基督耶穌,祢的語言是我步履前的靈燈,是我路途上的光明(詠119:105)。願我亦步亦趨,一生在正義和光明中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