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都有自己出生和成長的背景,譬如有人生於官宦、有人生於書香、有人生於赤貧等;就是同一個人,亦背負著不同的身分,譬如有為人父母的、為人配偶的、為人師長的等。因為這些不同,我們待人接物的表現也各異。但這並不等如說沒有普遍的標準,就好像說行善施恩,這是有能力者都應該做的;參與教會事務、禮儀和祈禱,就是教友的權利和責任。
但今天福音教導我們,當我們行善、施捨、祈禱和禁食時都要隱而不露。難道這些都是不應該做的事情!剛好相反,這些都是聖史希望我們做的,它們都是有信仰者的權利和責任。聖史只是在提醒我們,做這些事的真正目的是為滋長個人的屬靈生命和促進團體的互相關愛,而不是為要藉這些行為,讓別人知道自己是善人,並博取美譽或利益。假善人得到地上的賞報,卻失落天上的。要知道,天主的賞賜才是永恆的。
主,求祢賞我智慧,丟棄世間可腐朽的東西,做到積糧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