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在健全合理法制體系下,守法的國民,都被認為是好公民。沒錯。
不過耶穌卻指出,為一個渴望天國的人,單單依照法律及規章制度的要求生活,遠遠不夠。聖經中法利塞人是宗教法律嚴格的守護者和遵行者。耶穌以他們為例,教導門徒說,遵守法律是第一步 ── 這一點法利塞人做得很好 ── 但若像法利塞人一樣,僅停留在法律的條文的要求上,就會忘記法律乃防範罪惡最基本的規定,並忽略法律的指向。天國要求的是更高層次的,是寬恕與愛的精神,是在日常細節中生活出來的友愛共融。
耶穌的教導及第一篇讀經中厄則克耳先知的呼籲,為在四旬期準備自己的教友是當頭棒喝:悔改不只是對那些明顯的罪人的要求,而是所有基督徒要做的工夫,那就是修正自己,不斷向善,不斷追求至善。可惜常常最難深入悔改的,大概並非大罪人,而是自以為是或假定自己還不錯的人。讀經提醒我們,天主不看我們的過去,卻在意我們持續追求聖善的心態和努力。
主耶穌,幫助我領悟祢的期待,賜給我深刻悔改的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