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德之厚,比於赤子」,「故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老子道德經)。
天國中最大的,是能夠悔改歸依,變成如同小孩的人(瑪18:4)。
古代法律中,「小孩」泛指不能獨立自主的孩子。他們在監護人管轄下,屬於成人產業的一部分,無法行使全部的法律權益。「小孩」一詞突顯出一分謙誠、單純及和平,一顆依恃的赤心,成為了有分於天國的特質。原來偉大寓居在謙小,拔萃者是那些甘於低下,樂於作最末、毫不顯眼的高人。天主國度中的赤子,是不斷追隨以「小」自居的主耶穌基督,走棄絕自己,交付於祂,度與祂同化的生活的人。在這無私的淨化大道上,反而因著空無而分享了生命的富足。自稱「小花」的聖師小德蘭,以短短二十四年的在世生活而長存;透過隱修而被顯為傳教區主保;印證了活生生的赤子典範,一條踏實可行的靈修大道。
主,請轉化我們的好高自負、戀棧權貴,甘於逐漸放下,樂於渺小,返樸為祢的幼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