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
( 六 )
常年期第二十週
厄則克耳先知書 43:1-7
聖詠 85[84]:9-10,11-12,13-14
瑪竇福音 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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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將人和他或她的行為作區分一直是個問題。聖奧思定教導我們要憎恨罪惡,但要愛罪人。不是人人都能接受這個原則,有些人認為這個原則有點虛偽。憎恨罪惡很容易,但我們是否人人都能真誠地去愛罪人?很多時,我們很容易會陷入事實與愛的明顯矛盾之中,而失了平衡。

雖然「愛與恨」不是耶穌的用語,但至論經師和法利塞人,耶穌似乎就是在給我們申述這個原則。有人可能會質疑:如果他們是耶穌所說的那麼虛偽,我們還該遵循他們的教導嗎?耶穌嘗試指出前進的方向:將他們的個人宗教態度,與他們對天主透過梅瑟所頒布的法律,所施予的教導區分。

他們在詮釋法律時可能過於僵化,不願妥協。他們的詮釋對人造成沉重的負擔,故此惹來耶穌的批評。然而,我們必須接納他們作為法律導師的身分。一個縱使沒有好好地將福音的教導生活出來的罪人,也確實可以正確無誤地宣講福音。



主,請將祢的智慧和寬大胸襟賜給我們,教我們活得圓滿。



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祢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總祈禱意向
願經濟學家和政治家所做之
深具影響力的決定,
能保護家庭,
並視其為人類的瑰寶

註解:和平之聲


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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