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
( 一 )
常年期第六週
雅各伯書 1:1-11
聖詠 119[118]:67,68,71,72,75,76
馬爾谷福音  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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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利用《和平》祈禱?
 
 

在我們的信仰生活中,也許都會有向上主「要求一個來自天上的徵兆」的經驗。可能不像法利塞人是為了試探耶穌而要求一個徵兆,但是或遲或早在信仰成長中我們都會經歷懷疑的階段,而尋求一個徵兆來肯定自己所走的路,說來也是無可厚非的。然而,耶穌回覆法利塞人的話,實在道出了現代人的盲點。徵兆是幫助我們了解真相、找到最終目標。它本身並不是真相也不是目標,真實的最終目標是天主。主耶穌曾明確地說:我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祂才是我們生命的所向。我們不需要一個來自天上的徵兆,因為我們的生命的目標已經親臨於我們中間,實在不需要透過徵兆來確認。主耶穌降生成人與我們在一起,把天主的愛揭示給我們。

也許透過利用今天的福音來祈禱,我們可以更深地與主建立起一份直接而又實在的關係。讓我們能藉著與主耶穌的互動,幫助我們認清不斷誘惑我們內心的那份不願相信的酵母。



主耶穌,求祢賜我們渴望和信心,使我們願意常常與祢在一起,並使我們能不依賴外在的事物下,仍能全心全意地信靠祢。



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祢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總祈禱意向
願擁有財物、政治
或精神權力的人,
能抗拒任何形式之貪腐的誘惑。

註解:和平之聲


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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