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誡命的核心。愛之應當表現形式是全心、全靈、全意、全力。今天,讓我們驅除因對誡命的錯誤理解而產生的恐懼,好能全心、全靈、全意、全力地去愛。
基督徒信仰生命中存在一個誤區,就是對誡命的片面理解。當我們迷失於誡命字面表層意義時,很容易產生各種恐懼。這種理解誡命的方式,不但不能帶給我們自由,反而束縛我們的身心。今天在福音中,耶穌親自和一位經師,澄清了誡命的真諦,並且指明,遵守誡命是接近天國的途徑。當時的人們,並沒有理解耶穌的苦口婆心,仍舊迷失在誡命的字面意義中。所以,他們都被恐懼包圍。
在讀經一,我們看到保祿真正理解了誡命的核心。他有極大的自由。他對天主的愛和對信仰的熱誠,超越各種束縛。他全心、全靈、全意、全力的為信仰作證。願我們都聽從保祿的勸導,仿效他忠實地全心、全靈、全意、全力的去愛。
主,謝謝祢賜給了我們愛的誡命!我願意走出恐懼,在祢內自由地去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