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具體地說明天父不喜悅的行為。這些行為是人的共性,例如故意炫耀自己的善行、大吹大擂的施捨、裝腔作勢的祈禱、愁眉苦臉的禁食……這些行為只是外在的表現,但是支持這些表現的,是人內心的動機和渴望。人希望藉著這些行為,得到別人的肯定和讚賞,也隱射出人內在最深的渴望,就是對自我價值觀的一種認可,渴望自己被接納被愛。這個最深的渴望是與天主相連接的,因為天主是生命之源。耶穌不斷告訴我們,在父那裏我們是被愛和被接納的,我們的一切渴望需要回歸到天父那裏。
在改變行為之前,應先改變的是觀念。耶穌今天三次提到「你的父明察隱秘的事,祂必要賞報你」── 這個觀念可以治療我們內心的擔憂和恐懼,給予新的生活方向。那位愛我們的父,也渴望我們歸於祂並在祂內生活,因為這樣的生活是最自由最真誠的。
慈愛的天父,祢知道我們心內隱秘的罪愆,求祢幫助我們全心信賴祢,並求祢賜給我們勇氣,振作精神來展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