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祿在羅馬書闡明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大原則:「天主使一切協助那些愛他的人,就是那些按他的旨意蒙召的人,獲得益處」(羅8:28)。
只從人性角度看,也許任何人都會不以為意,會將保祿這話看成是他的個人觀點。可是,當我們用信仰的眼睛、信仰的思維和信仰的心靈去看,我們在面對痛苦和困難時,會更有力量把持希望。
官長竟跟暴民一樣無理,下令棍打保祿和息拉,還把他們押在監倉。之後,故事的發展充份印證了上述的保祿原則(羅8:28)。保祿的成就,超出了他的預期。那個獄警,自願也好,非自願也好,被捲了進去,結果「他和他的親人也都領了洗」。儘管並非易為,我們的宗教鼓勵我們這樣看待世界和生命本身:留意天主怎樣將壞事變為好事,如果我們真的與天主共沐愛河。
主天主,求祢深化我們的信德,使我們能夠明白,祢怎樣為著我們的益處而工作,儘管一片朦朧,並不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