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
( 日 )
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
申命紀 6:2-6
聖詠 18[17]:2-4,47,51
希伯來書 7:23-28
馬爾谷福音 12: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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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師的提問實在困難,因為梅瑟法律一共有613條,到底哪一條才是第一條呢?耶穌巧妙地以申命紀的說話回應。「以色列!你要聽!」(Shema Yisrael);這是猶太人開始祈禱時的最重要兩個字。因此,大概每一個猶太人都會懂得念這出自申命紀的說話:「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愛主的誡命,連同愛近人的誡命正是天主最想我們遵行的,而經師也理解到天主喜歡我們愛主愛人勝過全燔祭。或許為我們來說,真正的祭獻和犧牲並不是在彌撒中奉獻些微的金錢,更不是像舊約時代所要求的祭獻羔羊,而是像耶穌那樣把愛主愛人的精神發揮到極至,並奉獻自己,將一切交托給天主,讓祂充滿我們的生命。

我們也可以根據耶穌的答覆去審視自己的生活。沒有人能說自己對天主和近人已經愛得足夠。因此,我們要不斷的反省怎樣可以在生活中更加愛天主、愛近人,好能朝著天國的境界一步步的邁進。



全能仁慈的天主,求祢幫助我們每一天都能更愛祢和我們的近人,安穩地邁向祢的恩許。



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祢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總祈禱意向
願愛的語言和對話
常能勝過衝突的語言。
註解:和平之聲


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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