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遵行我在天之父的意旨,他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瑪12:50)。兄弟、姊妹和母親是血緣的人際關係,是一種中國人說的,切肉不離皮的關係。耶穌這麼說,就是要讓跟隨祂的人知道,和祂在一起,需要付出,即遵行天父的旨意。
天父的旨意是甚麼呢?耶穌說:最大也是第一條的誡命,是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第二條是愛近人如同愛自己(瑪22:37-38)。簡單來說,就是「愛主愛人」。愛存於人心底,必須要透過具體行動,如關懷、照顧、憐憫和施予等等來彰顯。萬物皆出於天主,祂是無限的,我們是很渺小的,根本沒有甚麼可以回饋給祂,但耶穌指出:「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瑪25:40)。所以,透過行動來關愛別人,就是在遵行天父的旨意。
天父,願祢的旨意奉行在人間如同在天上。願祢時刻提醒我,不能只說愛祢愛人,而沒有實際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