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被問到該行甚麼為得永生時,耶穌說了連串關乎我們和別人的關係的誡命,沒有提到那三條關乎我們同天主的關係的誡命。可是,這答覆似乎沒有滿足到年輕人的提問,但耶穌則更進一步,朝這個為近人服務的方向走,始終沒有提及天主:「去!變賣你所有的,施捨給窮人……然後來跟隨我。」意思就是:當我們盡己所能為身邊的人提供服務時,我們就是在事奉天主,開始跟隨耶穌了。
我們每一個人都可算是個需要別人「施捨」的窮人,我們或許都會有這種感覺:沒有充分被了解,被人忽視、誤會、貶低;得不到應有的愛護、關懷和照顧。所以,在這段聖經裏,耶穌銳意派遣我們積極地為我們所認識或遇到的每一個人服務。當我們開放自己去愛和服侍他們時,耶穌就會親自到來和我們相遇。但願我們都能以忘我的精神,超越法律條文,真心地去愛和關懷身邊的人。這樣,我們便更肖似天父了。
天父,願我們都能加倍慷慨地作自我犧牲,為窮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