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瑪5:22)。耶穌不是指合理的怒火。非蓄意惱怒,不可能算是罪過。耶穌所指的是我們故意讓惱恨積聚,致使怒火一發不可收拾,甚至乎「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瘋子』」。
基督徒無需要抑制怒氣,壓抑情感對身心都沒有好處。一個人理應安於自己的感情狀況,但必須要小心控制情緒,要如優良的駕駛者,能避免在道路上發生任何意外一樣。
我們不能默許自己經常即時發洩怒火,以為是不吐不快,而是要設法避免。最好是能讓自己的感受浮現,理性地加以分析,以愛德去包容善後,這才算是認真而積極地去維持兄弟姐妹之間的友愛情誼。
溫和善良的主耶穌基督,請祢可憐我們是那麼的容易發怒。求祢化我們的怒火為可親的溫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