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三世紀末,聖女依搦斯出生於羅馬貴族,十歲已立志守貞。由於貪戀她的家財和美貌,不少人登門求親,但一律被她自稱「已許配給基督」而拒絕。聖女終於在十三歲時被老羞成怒的總督逮捕,面對著威逼利誘,她寧死不屈,最後從容接受斬首,奔赴天鄉。
聖女的不慕浮華,在今天看來別具深意。因為我們眼見社會上愈來愈多人為了權勢私慾而出賣自己的靈魂,甘心作賤自己,禍害他人。換一個角度看,若今天有個十三歲的女孩,為堅持自己的信念而抗拒權貴,可能就會被一些人說是無知,說是受了別人唆使;因為那些人根本不明白,天主早在每個人心中播下真善美,只是隨著年月漸長,有人棄善從惡,終陷於罪垢而不自知。
聖女渴慕的,就是今天讀經中所舉揚的那位盟約的中保、甘於為人類犧牲的耶穌。唯有讓耶穌進入我們心中,我們的創傷才能得到治愈,甚至讓邪魔在我們面前俯伏。
天主,願我畢生如小孩般愛慕祢。聖依搦斯,為我等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