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的形象,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恐怕猶似一個嚴厲的判官。祂的誡命和教會規條,讓很多人覺得不安或恐懼,特別是在四旬期,當人常把焦點放在自己的罪惡之上,就倍覺要小心翼翼,免致受罰。
今天的讀經邀請我們反省天主法律的真諦 — 至高者天主親自把祂的道路啟示給我們,為使我們獲得生命。這是祂無限仁愛的反映,而非借著法律來管治我們,而是要讓我們藉著遵行彼此相愛的命令,走上正途,進入永遠的福地,享豐盈喜樂的生命。祂的誡命如同父母不厭其煩地叮囑自己的兒女的深切關懷和愛護。
可惜,很多時候,我們並沒有認識到這一點,我們對天主的誡命敬而遠之,覺得它是一種束縛,或者是懷著深深的恐懼,把天主的誡命視為沉重的擔子。耶穌來成全了法律,祂的一生彰顯了天父的慈悲憐憫,為使人得救。這是法律的真精神。
主,求祢開啟我們的心目,使我們常能注目天父的慈愛,領會並遵從基督的訓誨,一同走在邁向天國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