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
( 三 )
四旬期第三週
申命紀 4:1,5-9
聖詠 147[146,147]:12-13,15-16,19-20
瑪竇福音 5: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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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的形象,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恐怕猶似一個嚴厲的判官。祂的誡命和教會規條,讓很多人覺得不安或恐懼,特別是在四旬期,當人常把焦點放在自己的罪惡之上,就倍覺要小心翼翼,免致受罰。

今天的讀經邀請我們反省天主法律的真諦 — 至高者天主親自把祂的道路啟示給我們,為使我們獲得生命。這是祂無限仁愛的反映,而非借著法律來管治我們,而是要讓我們藉著遵行彼此相愛的命令,走上正途,進入永遠的福地,享豐盈喜樂的生命。祂的誡命如同父母不厭其煩地叮囑自己的兒女的深切關懷和愛護。

可惜,很多時候,我們並沒有認識到這一點,我們對天主的誡命敬而遠之,覺得它是一種束縛,或者是懷著深深的恐懼,把天主的誡命視為沉重的擔子。耶穌來成全了法律,祂的一生彰顯了天父的慈悲憐憫,為使人得救。這是法律的真精神。



主,求祢開啟我們的心目,使我們常能注目天父的慈愛,領會並遵從基督的訓誨,一同走在邁向天國的路上。



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祢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總祈禱意向
願我們能以更新的精神
體驗和好聖事,
品嘗天主無限的仁慈。

註解:和平之聲


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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