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瑪5:22)。耶穌所指的,並不是合理的怒火。非蓄意的惱怒,不可能算是罪過。耶穌所指的,是我們故意讓惱恨積藏,致使怒火一觸即發,甚至直呼自己的弟兄為「傻子」。
基督徒無需要抑制怒氣,壓抑感情對身心都沒有好處。一個人理應安於自己的感情狀態。但我們必須小心控制情緒,要如一位優良的駕駛員那樣,安全避過任何的意外。
我們不能默許自己經常即時發洩怒火,以為是不吐不快,而是要切法避免。最好是能讓自己的感受浮現,理性地加以分析,以愛德去包容善後,這樣才是積極地在維繫兄弟姐妹間的情誼,和睦共處之道。
良善心謙的主耶穌基督,請可憐我們容易發怒。求祢轉化我們的怒火,使我們如祢一樣溫和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