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
( 五 )
四旬期第一週
厄則克耳先知書 18:21-28
聖詠 130[129]:1-2,3-4,4-6,7-8
瑪竇福音 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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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瑪5:22)。耶穌所指的,並不是合理的怒火。非蓄意的惱怒,不可能算是罪過。耶穌所指的,是我們故意讓惱恨積藏,致使怒火一觸即發,甚至直呼自己的弟兄為「傻子」。

基督徒無需要抑制怒氣,壓抑感情對身心都沒有好處。一個人理應安於自己的感情狀態。但我們必須小心控制情緒,要如一位優良的駕駛員那樣,安全避過任何的意外。

我們不能默許自己經常即時發洩怒火,以為是不吐不快,而是要切法避免。最好是能讓自己的感受浮現,理性地加以分析,以愛德去包容善後,這樣才是積極地在維繫兄弟姐妹間的情誼,和睦共處之道。



良善心謙的主耶穌基督,請可憐我們容易發怒。求祢轉化我們的怒火,使我們如祢一樣溫和善良。



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祢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總祈禱意向
祈願基督徒在面對
新的生命倫理挑戰,
始終以祈禱和
行動捍衛生命。

註解:和平之聲


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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