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多年前,就算是先進國家,到了晚上,大概都只是漆黑一片。發明了電燈以後,比單靠油燈、蠟燭等來照明的晚上,就光亮得多了。隨著科技高速發展,激光、光纖問世,「光」除了照明,還廣泛被應用到不同範疇,滿足了人類多方面的需要。現代人甚至幾乎將城市的黑夜變成白晝;在某些地方,「光」甚至已經成了是一種污染,人舉目望天,都難以在夜空看見星星。
「光」在發達及發展中國家,變得是如斯的理所當然,若望聖史將光明與黑暗對比的力度,也就大大減弱了。然而,時至今天,仍有人嚮往觀賞初升旭日把黑暗長空畫破,而讚歎不已。耶穌說:「我身為光明,來到了世界上,使凡信我的,不留在黑暗中」,乃是在邀請我們仔細思量:祂被父派遣,看見祂,就是看見派遣祂來的父的意思。
復活之後給門徒們顯現的耶穌,容貌好像變了,變得就像在大博爾山上,給門徒們顯聖容時的那樣「光亮」。
主,求祢以祢的光明把我的黑暗照亮,並容讓我再照亮身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