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實在是一個令人愕然的場景,按上文(37節)耶穌是被邀請到這法利塞人家中吃飯的,但整個敘述並沒有提及飲宴的情況,只是連串針對通曉上主律法的法學士的批判,指出他們行為的虛偽。雖擁「法學士」之名,熟讀法律條文,審視旁人的對錯,卻忽略了上主律法的原意,不但沒有將上主子民帶領接近天主的慈恩,反而窒礙了他們。
聖保祿致書給自己親手建立的厄弗所教會,短短十節經文中,三次強調天主的「旨意」是天上和地上的萬有,因總歸於基督元首而得享創世之先已預設的恩寵、平安與祝福。
凡被選定作此喜訊的傳遞者,能不知行合一,竭力體驗並將此喜訊廣傳於世嗎?
主,多少次我們可能已犯下法學士的缺失,偏向於表面的要求,而未能深入的體會祢的旨意。請恩賜祢智慧之神,教我們敏於洞悉祢對萬有的大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