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講這個僱工的比喻,是回應那些反對祂和稅吏、罪人交往的法律主義者;因為就連當時的一些猶太裔基督徒也不明白,為甚麼後來加入的外邦人,有資格和他們在教會中享同樣的地位。
耶穌時代的法律主義,對於天人關係的解釋,乃基於人的功德(特別是守法律規條)和天主應當給予的報酬。耶穌卻指出:人和天父之間的關係,建立在愛情之上。天主不重視人的功德,而是看重人的需要。誰能得到祂的愛呢?是那些有需要的人,而不是那些堪當、配得上或有條件的人。
耶穌用這個比喻來教導我們,天主的慷慨不會使祂變得不公義,相反,天主以愛把公義完全提升,因為問題不是關於分配是否均勻(公義),而是對天主因愛而施的慷慨是否感激。
老實說,如果天主要和我們算帳,有誰還能在祂面前站立得住?這比喻告訴我們,人所接受的是一份恩賜,是人人都當不起接受的一份禮物,但天主卻一視同仁地贈給每一個人!
主!請祢幫助我常常懷念祢的恩德,並賜我一顆好像祢一樣慷慨的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