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十二年前,一名六十一歲的老頭,用了二十五天的時間,走畢二百四十一英里,沿途不斷有民眾加入。成千上萬,浩浩蕩蕩,到了海邊。老頭抓起一把海鹽,世界隨著變了!老人家此舉是為吸引世界注意:這是人權與霸權之爭。老人家簡單純潔,不會傷害任何生物,更何況是人?連蓄意傷害他及他同伴的人,他都不會還擊 — 旨在爭取自由的他,也同時宣揚了非暴力。「鹽」成了是他最先選用的抗爭代號。
耶穌說做祂的門徒,就要做地上的鹽。福音本身已具足夠效力,無須我們加鹽加醋。做地上的鹽,只須活出真我,以天主愛了我們的愛去愛。要活得圓滿,我們自己要做鹽,做有鹹味的鹽,為世界添加美味 — 給飢餓的人吃的;給顛沛流離的人居所;給赤身露體的人穿的。這樣,我們就會嘗到美滿的生活,嘗到天主和受惠者賞給我們的美味。願我們都能像聖雄甘地,意識到鹽的重要性;願天主通過我們,這些可供祂使用的鹽,給世界調味。
主,仰賴祢恩寵的扶持,我願做永遠不會失去鹹味的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