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福音的背景中,閱讀出谷紀有關天主頒布十誡的敘述,讓信眾更能明瞭守法的意義。十誡是天主給以色列子民訂立的法律,如果他們按此而生活,便可以分享天主許諾給選民的福報。
然而,當法律被消極地視為得到應許福報的條件,守法就很容易被視為一種「可以逃避就盡量躲開」的責任。耶穌在福音中經常譴責法利塞人的,就是這種徒具虛名的守法態度。
耶穌藉著撒種的比喻,指出天主訓示的著眼點,不在於回報,而在於人是否能藉著天主的訓示而達致豐盛、圓滿、結出果實的生命。所以,祂稱這是「天國的話」。
「主!惟祢有永生的話」(若6:68),求祢幫助我們通過聽從「天國的話」,進入圓滿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