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
( 三 )
常年期第十週
列王紀上 18:20-39
聖詠 16:1-2,4,5,8,11
瑪竇福音 5: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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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我來不是為廢除法律,而是為成全(瑪5:17)。愛不謀己益,而是常顧及他人。聖保祿宗徒在斐理伯書2:4-8教導我們:「各人不可只顧自己的事,也該顧及別人的事。你們該懷有基督耶穌所懷有的心情:祂雖具有天主的形體,並沒有以自己與天主同等,為應當把持不捨的,卻使自己空虛,取了奴僕的形體,與人相似,形狀也一見如人;祂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因此,法律的核心是愛德,我們要愛我們的近人如自己一樣。耶穌到來,就是要給我們訴說這一點:祂生於法律之下,為把在法律之下的人贖出來,以獲得義子義女的名分(迦4:4-5)。「愛不加害於人,所以愛就是法律的滿全」(羅13:10);愛德讓法律找到意義。法律使我們變得謙卑,謙卑地為他人而活,而這份謙卑,讓我們愛得更深。



主,祢是一位愛者,法律的滿全。求祢使我們像祢一樣,為他人的益處而愛得更深,更謙卑。



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祢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總祈禱意向
祈願這些躲避戰火
或飢餓、被迫踏上危險
和暴力旅程的移民,
在東道國獲得接納,
找到重啟生活的機會。

註解:和平之聲


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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