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福音生動的比喻場景,讓我看到祈禱的兩種不同「互動模式」。自以為義的法利塞人,雖然在聖殿中的前排,似乎離神最近;可是,他的祈禱對象卻不是天主,而是自我。這種對天主的態度,也是他對人的態度 ── 儘管他自詡從「不像其他的人」那樣作惡,但是他對自我的執迷,並未讓他主動走出自己、給予愛。他在天主前祈禱,卻始終把自己當做了他的神。
那個稅吏則有著截然相反的互動模式。他來到聖殿,卻自認為不配靠近神。他的祈禱,也正是他的自我懺悔:他承認自己對他人所做的惡、自我的軟弱。他意識到自己與人的互動模式有問題,所以他祈求修復的機會。他自認為在天主前一無所有,所以他只能祈求天主的慈悲。這美好的祈禱模式:祈求天主的慈悲,使他的內心轉化。
我或許並不會那麼極端地像那個法利塞人或稅吏。大多時候,我可能有這兩者身上的特點,或者徘徊於這兩者之間。四旬期內,我可以繼續在天主前留意自我。
「天主,可憐我這個罪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