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實在有太多喜歡指控他人,自命判官的人,而更不幸的,是他們其身不正,正如今天兩篇選經述說的事件。
自我中心的人,往往自吹自擂,更會不擇手段,貶低其他人的尊嚴和價值,以求提高自己,甚至連天主也不放在眼內。
教會在四旬期特別提醒我們反省人在天主前的身分,及其他人和生命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背負著受造物的不足與局限,我們被召藉人與人之間的互補不足,取長補短,互相扶持,彼此建立,來展現在每個人身上隱藏著的創造主的德能。天國就是在這種積極互動關係與共融中建立起來的。我們萬不能互相踐踏,互相摧毀。
原罪的第一個惡果,就是原祖父母的互相指責,互相推卸,互相判斷(創3:12-13)。罪將人分隔,產生痛苦。基督到來,帶來轉化 ─ 使人重新享有在天主前的平等、和諧、喜樂。
「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吧!」一錘定音,面對天地的主宰與唯一判官,我算甚麼?
主,教我自省,謙抑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