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女嘉勒在世的時候,跟隨聖五傷方濟各,以貧窮作為自己的財富,以祈禱作為自己的食糧,以天主的話作為自己心中的指向。不論貧窮、祈禱,或聽從天主,都不是只有聖女嘉勒或其他聖人才能做到的。在讀經一,天主提醒以色列子民,祂的法律教人為愛祂而愛人,在愛人的行為中活出愛天主的原則。這也是唯一能讓人心找到平安的法律規範。這樣的法律,沒有太多複雜條文,卻能將人從日常生活的羈絆中,解放出來。天主不是要人人一貧如洗,而是要每個人在具體的生活中,嘗試放下自己的執念,只跟隨良心的「善」。唯獨這樣的善,才能真正為人間展示天主的國。這善也是天國的門閂,使人心免受罪惡污染、世俗焦慮。
福音中,當收殿稅的人問伯多祿關於耶穌繳納殿稅之事時,伯多祿只能以常理應對。天主子耶穌當然明悉個中奧妙。
天主子、耶穌基督,求祢賜給我們恩寵,助我們努力在這個世界上活出「放下」的自由,體驗祢面對徹底「交出」自己,而不慌不忙的信德。